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主要负责全校全日制本科教学运行、教学基本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等的日常办公机构。现设有综合科、教务科、学籍管理科、教学研究科、实践教学科和考试中心6个科室。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工作部署,负责拟定全校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并提出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实施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各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习(实训)大纲及有关教学基本文件,并编制各项教学计划。

三、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拟定专业设置与调整意见,组织专业建设、检查工作。

四、负责制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组织精品课程、一流课程等课程建设、检查和评估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组织自编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审定、优秀教材评选,负责全校教材征订和发放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校性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制定教学改革研究计划,负责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组织开展示范性教学、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方法研究活动,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及成功的教学经验。

七、负责全校实践教学工作,组织制定实践教学规划、各专业的实习计划,安排和检查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等工作,统筹实习基地建设。

八、负责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以及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发放工作,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学位授予工作。

九、负责编制教学任务、编排学期课程表和考试安排表,负责教室调度和管理、选课管理工作。

十、组织全校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培训。

十一、负责全校考试管理和成绩管理工作,包括本科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国家级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培训及测试、课程考试补考及重修考试安排和考务等工作。

十二、组织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组织各教学院开展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评价工作。

十三、负责全校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和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十佳授课教师等奖项的评选和表彰工作,以及各级各类教师教学竞赛的组织工作。

十四、负责本科教育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及各种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五、负责全校本科教学业务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十六、协助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教材建设委员会开展相应工作。

十七、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