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教32)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核专项检查工作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工作管理,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方针,构建学校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规范课程考核工作中试卷的命题、印制、评阅、分析、归档等工作,学校决定开展课程考核材料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依据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1]30号)(附件一)开展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2024年4月10日﹣5月6日

2.学校检查:待定

(二)检查范围

2022年下学期、2023年上学期、2023年下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

(三)检查内容

1.课程过程性考核材料

教学过程中的测验测试、期中考试、实践考核、论文、报告、作业、课堂表现(含答问、讨论等)、考勤等原始材料是否齐全。考核方式是否合理且多样化,是否注重能力方面的考核等。

2.课程考核的规范性

考核内容与方式是否能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考核环节是否完整,考核评价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每个环节是否都制定了相应的评分标准,试卷模版是否规范,试卷命题与评阅是否有规范严谨的审核。

3.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课程考核分析是否指向课程目标达成,是否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深入的剖析,改进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连续两年的达成情况分析是否有完全雷同或大部分雷同,是否有针对不同的达成情况分析原因。

三、检查程序

(一)学院自查: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开展自查工作,成立课程考核检查小组,教学院院长为组长。每门课程应填写《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核专项自查表》并存入试卷档案,学院还应形成自查报告(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各教学院应于2024年5月6日前将《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核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纸质材料需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632490738@qq.com。

(二)学校检查:学校成立专项检查组,负责对各学院的课程考核材料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采用指定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整理好相关材料。

2、检查组要做好详细检查记录,形成书面反馈意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3、2024年上学期的课程考核材料请按照此次检查要求做好材料归档,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两星期内由各教学院完成自查工作。

附件一: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二: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核专项自查表

附件三: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核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附件四: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核专项自查表主要观点释义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4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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