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教107)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教学院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与创造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衡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25〕4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符合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第16周结束前

1)线上: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于第16周(具体日期:12月8日—12月12日)登陆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详见《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附件2

2)线下:12月12日17:00前将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等纸质材料递交到拟转入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附件4

3)每位学生最多可填报两个拟转入专业志愿。提交两个拟转入专业志愿的学生需同时向两个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线下提交申请表。

2.学院初审与方案报送(第17周)

1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学生基本情况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将资格初审通过的学生在教务系统进行审核通过,体操作详见《教务系统审核转专业操作指南学院)》(附件5),并线下将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附件6)报送至教务处。

2各学院制定各专业《专业适应性考核方案》,并确定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控制数,于第17周结束前报送教务处审核。

3.信息公布(第18周)

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专业适应性考核方案》及专业转入控制数进行审核,并于第18周内通过教务处网站统一公布。

4.专业适应性考核(第20周)

1)教务处统一组织各学院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专业适应性考核。

2)申请由非师范专业转入师范专业的学生,须同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师范生基本素质合格水平面试考核

5.审批与公示(考核结束后一周内

1)教务处根据各专业转入控制数、专业适应性考核成绩及学生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2)审批通过后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将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6.学籍异动与报到(2026年上学期期初)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2026年上学期期初到教务处领取《转专业通知单》,并凭通知单到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学分认定与课程补修

1.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与课程补修,将严格按照《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执行。学生须关注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及时办理已修课程的认定申请,并按要求补修未修读的课程。

2.需补修课程学分达到16学分及以上者,原则上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四、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学生咨询与服务工作。

3.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学习要求,结合自身情况,慎重提出申请,不得更改或撤回。

4.学生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25〕4号)

2.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

3.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4.教学院教务办公室地址

5.教务系统审核转专业操作指南学院

6.2025年申请转入学生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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