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 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按省教育厅要求,现就开展自查自纠及书面承诺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及重点
1.人员身份合规性:严格对照文件规定,核查申报人员是 否为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或可免试认定专业范围内的普通师范生,杜绝非合规人员纳入认定范围。
2. 学段学科规范性:审核申报的教师资格学段(如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和学科是否与专业培养目标、文件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拔高学段或超范围申报学科(例:非英语专业申报英语学科)。
3.数据填报准确性:仔细核对报送数据的各项信息,确保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教师资格学段及学科等关键信息准确无误,杜绝数据错漏,确保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学院院长为自查自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
2.认真自查,确保质量:各学院要按照自查自纠范围和重点,对所报送的数据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3.按时报送,规范材料:各学院需在2025年5月26日下班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提交书面承诺书(见附件),书面承诺书须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如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 一并提交说明报告,需包含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三、责任追究
对于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故意隐瞒、提供虚假数 据或未按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因数据问题导致学院在免试认定工作中出现不良后果,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附件: 1.自查自纠承诺书
2.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