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及教学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安排
1.清明节
2025年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2.劳动节
2025年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
补课安排:4月27日(周日)正常上班,补5月5日(周一)的课。
3.端午节
2025年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二、教学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2025年校历及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科学制定补课计划,组织教师通过教务系统在线提交调课申请,确保学期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