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启动第三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指标
(一)申报类型
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两大类,要求以实践应用为鲜明导向,聚焦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前瞻性、系统性、全局性、创新性研究,项目成果应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宏观管理研究不纳入本次立项内容。
(二)申报指标
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限额和分类申报。
1.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申报指标共15项,其中重点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一般资助项目不超过10项。
2.各学院(有师范类专业)分配指标数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适用于有师范类专业的学院,从事师范类专业教学、管理的教师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选题应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等方面,自主选题。不接受与基础教育无关的高等教育类选题。
2.教改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已承担前两届教改项目主持人的,本届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且不得超过2项。
3.重点资助项目立项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选题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聚焦基础教育领域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方向清晰明确,方案设计与实施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理论支撑,具备现实可行性。主持人须有科研课题研究经历,在教学实践中有创新性探索。鼓励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参与申报。一般资助项目立项立足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主持人以一线骨干教师、校(园)长为主,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
4.以高校及教科研机构领衔申报的项目,其团队成员中中小学一线教师(含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不含教研员和高校教师)的比例不得低于50%。
5.重点资助项目与一般资助项目分开申报,申报名额不相互调剂。重点资助项目立项未通过的,不参加一般资助项目评审。
6.关于不得申报的情形:
(1)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国家、直属部门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研究等项目立项支持的;
(2)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国家、省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支持的;
(3)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省级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的;
(4)同一内容的项目,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
(5)同一内容的项目,已在前两届教改项目立项的(含重点和一般资助项目);
(6)其他被省教育厅认定不可申报的情形。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两份)。申报书字体使用宋体五号字;封面第一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不要改变栏目和规格;如因篇幅原因需对表格进行调整,应当以“整页设计”为原则。
2.第三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025年2月18日上午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稿提交至教研科(办公楼319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ynujyk@163.com。同一学院的项目放在一个压缩文件中(文件命名:学院(部门)名称+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文件夹中每项申报项目命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个人单独报送及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三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4.第三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