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教学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第93期)要求,教务处拟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均可申报,优先支持自建的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基本要求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由在线课程自主学习和线下教学活动两部分有机融合,要求两种教学活动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评价等方面协同互补,有效实施。
1.在线课程
(1)在线课程应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符合相关专业培养方案对课程的教学要求,课程内容完整,资源体系完备,活动设计详实,考核评价科学。
(2)教师可选用自建在线课程或校外在线课程实施混合式教学,鼓励选用国家级和省级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内容重构、流程再造、过程监管、评价改革等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2. 线下教学
线下教学主讲教师应结合教学总体安排,有机衔接在线课程内容,采用灵活多样的课堂教学形式,如启发式、探究式、研讨式、辩论式等教学方法,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鼓励教师探索不同形式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
三、课程运行
1.课程教学
开课课程应结合混合式教学需要合理安排线上线下的教学学时,科学设计线上线下教学内容,不得擅自改变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学时数。
(1)线下教学要与线上课程有机融合,打破原有“师讲生听”的教学方式,不应再以单纯理论讲授型的课程形式出现,不得出现单一的重复播放线上视频、复述PPT等,应重点讲述课程内容的难点知识和对知识的运用,并且进行知识点的拓展、延伸,增加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重视提升学生参与度。
(2)在线课程部分要具有完备的课程内容体系和线上教学安排,教师要基于课程平台布置学习任务,有计划发布视频、作业、测试、考试,做好线上辅导、答疑、讨论、评价等教学活动。教师要关注学生线上学习情况、作业提交情况、课程测试完成情况等,积极与学生互动。教学平台上学生学习、师生互动、知识点测验、作业批改等数据要完整保留,并将作为教学督查的重点内容。
2.课程管理
(1)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的线上教学部分,采用非集中学习方式,非集中学习教师和学生可以不到教室上课,但应该严格按照教学安排的上课时间组织教学活动,按时组织学生进行线上学习,安排与学生讨论交流、答疑等线上教学规定的环节与内容,引导师生、生生互动讨论与学习,及时发布作业测验,做好线上考核。
(2)原则上第一次课必须以课堂面授方式向学生详细解读教学模式及课程教学安排,明确课程要求、学习方法、考核标准及平台使用方法。
(3)按照《衡阳师范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每门课程安排学生线上自主学习的课时控制在课程总课时的20%-50%之间。对于选用非国家级或者省级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应严格控制线上学时的比例,不超过课程总课时的20%。
3.课程考核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成绩原则上应由在线学习、线下教学和期末考试(考核)三个部分组成,成绩构成比例需要明确并公开,应加强过程性考核比例。同一门课程针对同一专业的不同班级的课堂教学,开展混合式教学和未开展混合式教学的班级,考核的试卷原则上须一致。
四、质量监控
1.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安排教学督导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进行专项督察,督察内容包括:在线学习的具体实施是否与教学计划表一致,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过程性材料是否完整,成绩评定是否合理,学生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形式是否满意等方面。教务处组织开展常规日常教学巡查,对于不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的任课教师,酌情给予谈话或教学事故等处理。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模式创新实践,加强对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的审核,严把教学质量关,杜绝水课,打造金课,做好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的日常教学督察、教学经验总结与推广、教学质量监督与保障等工作。
(1)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了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公共基础类课程(如形式与政策、军事理论、创新创业指导等课程),无需提交申请,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混合式教学即可。其他年级的同类课程,如计划开展混合式教学,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参照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安排执行。
(2)已经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的课程,要综合考量混合式教学的实际成效,科学研判是否继续按照混合式教学开展。
(3)新开设的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要特别关注学生线上自学的效果,要将线上学习内容和线下课堂教学有机融合,在教学方法上勇于创新,杜绝线上自学和线下教学两张皮。
3.各课程教学团队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确保教学质量,同时任课教师也需持续关注教学效果。在教学过程中,如果出现教学效果不佳、教学质量下降等问题,学校将终止该门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五、其他事项
1.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只统一安排线下教学计划,线上教学计划不在课表排课,由主讲教师跟学生自行沟通安排好线上学习的时间区间,具体的时间区间需在申请表和教学计划安排表中备注好,便于督导督察。
2.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按照《衡阳师范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教学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第93期)文件精神计算工作量。
五、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统一于2024年12月27日前将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请表(附件1)、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申请表
2.衡阳师范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汇总表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484918
电子邮箱:279867238@qq.com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