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教110)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部门:

为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全校教学工作部署,现将2024-2025学年学期期末课程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学习教学管理制度,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部署,结合学院教学进程,全面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安排,特别要做好监考教师职责、学生考风考纪宣传及教育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课程考试与成绩评定管理办法》、《衡阳师范学院考场规则》、《衡阳师范学院试卷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内容,明确复习、考试的具体要求和纪律规定,提高认识,落实任务。

二、严格执行学校日程安排,按时完成各项考试任务

1.做好考试日程安排工作

考试课程统一进入教务系统编排,各教学部门一方面应按时完成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工作,另一方面应及时、准确发布日程安排,确保师生准确掌握考试日程及相关信息,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1)公共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2024年12月30日-31日、2025年1月2日-3日

考试时段:详见附件一

(2)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2025年1月6日-10日

考试时间段: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晚上19:00-21:00(仅用于5天时间考不完的学院)

各教学部门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时间

2.做好考试成绩录入工作

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考勤册逐一录入成绩,不得误录、漏录。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擅自更改。

成绩录入注意事项:

1)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由各学院统一在期末考试之前在系统审核,成绩标志记为“缓考”。如未办理缓考手续且无故缺考的学生,成绩标志栏一律选择“缺考”。

2)如有以下特殊情况的,须在成绩标志栏选择相应标志,并在说明栏简要备注:如考试作弊或违纪的学生,成绩标志栏选择“作弊”或“违纪”,并在说明栏简要备注有关情况;因缺勤、缺交作业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说明栏注明“取消考试资格”等。

3.做好考生缓考审核工作

考生因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缓考,须在考试之前登录教务系统提交申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审核,并把审核结果通知到考生。

三、明确考试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具体工作内容

1.严格执行试卷命题及审批手续,做好试卷印制、保密工作,进一步规范试卷审批工作。

1)从已建立的试题库或试卷库中组卷、抽卷考试,暂不具备组卷、抽卷条件的课程由教师自行命题或教研室集中命题,试卷须出A、B卷,命题要突出对学生能力的考核。试题中应包含应用、分析、材料、设计等方面的主观题,原则上考核能力的权重应占总分值的40%左右。

2)命题完成后,试卷应提交学院办理审批手续,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通过的试题须重新命题和审核,试卷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打印试卷及评分标准,并由专人保存。

3)试卷统一在文印点印制,取回的试卷集中存放于试卷保密柜,由主考教师于开考前20-30分钟至开课学院考务办公室签字领取。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4)做好试卷批阅的组织安排,实行集中阅卷、流水作业。阅卷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批阅试卷。

2.严格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整体部署,在相应时间节点内及时完成各项考试工作。

1)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排定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等,并统一发布,保证全校师生能及时、准确地获知考试日程和监考安排。

2)做好课程试卷装订、收集、核查和归档工作。

3.已完成教学任务需提前考试的课程,考试相关程序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4.对于学生考试违纪和舞弊事件,按照《衡阳师范学院校内考试学生违规行为处理程序》办理。

附件一:衡阳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学期公共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附件二:衡阳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学期公共/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

      附件三: 衡阳师范学院2024-2025学年学期专业课考试教室分配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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