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教77)关于课程学分认定工作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校内外课程认定与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为优化工作流程,确保顺利实施,现结合实际情况对课程学分认定流程进行了精简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免认定的课程

因人才培养方案改版,原课程名称、学时及学分与新培养方案一致,仅课程编码不同的课程,则无需申请学分认定。

二、申请流程

1.学院指导学生准确填写《衡阳师范学院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2.学生所在学院收集学生的学分认定申请表,统一交至开课部门审批和教务处审定,并汇总填写《衡阳师范学院课程学分认定汇总表》;

3.审定后,申请表由学生所在学院留存,汇总表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三、其他事项

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工作应在开学后三周内完成,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并审核材料。


附件一:衡阳师范学院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二:衡阳师范学院课程学分认定汇总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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