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衡阳师范学本科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修订)》《衡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补充规定》文件规定,现就2024年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的网络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校各年级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学科竞赛、科技和科研活动、课外阅读、创新创业、文艺体育、顶岗支教、志愿活动等各类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中取得相应成绩,可申请认定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
二、认定标准
见《衡阳师范学本科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修订)》及《补充规定》(附件1)和各学院《实施细则》。
三、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报
1.凡符合申请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条件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报,将申报内容送审至学院相应审核教师。课外阅读学分申报时显示为0分,由学院教师审核认定时加分(仅通过图书与档案馆审核认定的2020级学生可申报课外阅读学分,具体名单见附件4),学生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2。
2.学生申报时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内容,上传佐证材料(证书、奖状、证明、活动记录等的图片和其他文件 材料,其他可以证明申报内容的材料,课外阅读学分等无需佐证材料的可用本人姓名截图替代),无准确获得项目时间的填写获得项目期间的任一时间。
3.2020级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其他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可进行日常申报,但应在毕业前1个月完成。
(二)学院审核
1.学院指定相关教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负责审核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申报,审核通过即认定,审核操作流程见附件3。
2.学院要向本学院学生传达本通知精神,督促学生特别是2020级学生进行网络申报,告知学生本学院具体负责审核工作的教师姓名。教师要严格根据《衡阳师范学本科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修订)》及《补充规定》和各学院《实施细则》规定对学生申报内容进行审核。
3.学生申报的学分如与学院《实施细则》不一致,在不违反《衡阳师范学本科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情况下,审核教师可以按学院《实施细则》规定修正申报学分。
4.审核2020级学生课外阅读学分申报时,申报学分显示为0分,审核教师根据附件4修正学分。
5.2020级学生申报学分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其他年级可日常审核。
(三)学校抽查
教务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各学院申报、审核工作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图书与档案馆成立审核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院(部门)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审核等工作,受理学生申报过程中反馈的问题。
2.各学院、图书与档案馆应严格依照认定标准和程序,严肃审核认定工作纪律,推动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稳步健康发展,助力学生第二课堂持续向好。
3.学生在申报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时,如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一经查实,视为考试作弊行为,按衡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处理。
4.教务处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联系人:符军,电话8484955。
附件1:《衡阳师范学本科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修订)》及《补充规定》
附件2:学生申报流程操作说明
附件3:教师审核流程操作说明
附件4:2020级学生阅读学分汇总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