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自编教材的管理,提高教材质量和实用性,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校教字〔2021〕30号)有关精神,教务处将组织开展自编教材选用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26年下学期、2027年上学期申请使用的自编教材。只有通过学校审核的自编教材才能作为课堂教材使用,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自编教材将一律不予使用。
二、审核要求
1.教材编写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现状,内容应与时俱进,充分反映课程建设与专业发展最新成果,注重理论创新,避免重复建设。
2.教材编写应富有特色,要紧密结合我校教学改革的实际,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为依据,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教材主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人员总体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4.教材编写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配合恰当;计量单位符合标准;设计大方美观,与教材内容相辅相成。
三、材料提交要求
1.衡阳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
2.完整的教材编写大纲和章节书稿(一式一份)
3.衡阳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选用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6年6月23日(周二)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稿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319室,电子稿发至邮箱hynujyk319@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
2.衡阳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选用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6年6月10日